各学院、各部门:
为深入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,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,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源配置效率,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,现开展财政专项绩效自评及部门评价核查整改工作。请各单位对照核查反馈的绩效目标偏高、预算执行率偏低、过程管理不规范、佐证材料不充分等问题,逐项制定整改措施,并形成整改报告。报告应包含问题原因分析、整改措施、预期整改成效等内容。请各相关部门于2026年6月12日前将整改报告电子版发送至财务处邮箱。请各部门提高认识,压实责任。评价结果将直接与2027年度校内预算安排挂钩,各学院、各部门要积极配合,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、按时完成。
财务处
2026年6月3日